电话:0876-3039659
关闭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职场资讯 > 劳动法苑

【文山人才网】周末出差,只给补贴就行?

来源:文山人才网 时间:2018-05-31 作者:文山人才网 浏览量:
对于某些职业来说出差是在所难免的事情,为了不耽误正常工作时间,公司喜欢安排员工在周末的时候去出差。毫无疑问,这应该算作是加班工作的一种,那么作为员工应该如何计算自己的工资报酬?出差的时候公司都会给与一定的补贴,这些补贴可否被当做员工的加班工资?
网友疑问:双休日出差,工资报酬应当如何计算呢?
根据2009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4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由上可知,如果在出差中的双休日提供了劳动,公司又不能够安排补休,由于该工作日不是正常工作日,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4条规定的标准补发给加班工资。若在出差中的双休日并没有提供劳动,是在出差地休息,这种情况下,并不是加班,公司不需要另付给您加班工资。
补贴能否被当成加班工资?
出差的补贴是不可以取代加班工资的。出差补助,一般指单位职工因公出差享有的住宿费标准、市内交通费标准、伙食补贴以及因出差而享有的其他补助,其性质是经济补偿。加班工资的性质则是工资报酬。当工作任务需要劳动者在双休日出差完成时,用人单位既要给予补助,也要支付加班工资。
因此,为避免因双休日出差而引发的加班费争议,用人单位对那些需要长期或者频繁出差的工作岗位,可依法向劳动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不定时工时制。文山人才网
索要被欠的加班费,职员需要哪些证据?
劳动法规定,讨回自己的应得加班费之前首先要确定劳动者的岗位属于何种工时制度,是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三种中工时制度的哪一种,然后再根据相应规定计算加班费。
至于加班费的证据,你的考勤表、打卡记录、出差记录、同事证言、出差津贴凭证、录音录像等,只要能证明加班事实的都可以当做是维权的有效证据。如果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证据,劳动还可要求单位提供这些证据,否则企业会承担一些不利的后果。

微信扫一扫分享资讯
相关推荐
暂无相关推荐
客服服务热线
0876-3039659
8:30-18:00
微信公众号
手机浏览

Copyright © 2012-2024 wswork.cn All Right Reserved 滇ICP备16009475号-1 滇公网安备53262102000345号

地址:云南省文山市新平街道盘龙社区新家园A-32号二楼01 EMAIL:service@wswork.cn

ICP经营许可证:滇B2-20210100 人力资源证: 云人服证字〔2019〕第2601000313号

用微信扫一扫